万州市民王先生咨询:我想了解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哪些人员组成?劳动合同订立原则是什么?
记者从劳动部门了解到,企业调解委员会人员组成包括工会、工商联、劳动局,职工代表、企业代表、企业工会代表。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厂长(经理)指定;企业工会代表由企业工会委员会指定。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以及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属无效的劳动合同,没有法律约束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