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1世纪经济报道》《中国证券报》 10月5日宣布融资融券试点即将开闸后,监管层又有新动作。
知情人士透露,10月8日,有关部门针对融资融券试点的相关问题召集中信等约10家券商总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登公司”)有关领导及沪深交易所领导召开了一个内部会议。
据一参会人士透露,本次会议有三大议题:各券商汇报其融资融券业务的准备情况;券商独立的融资融券交易系统、中登公司及交易所交易系统的对接联合测试;融资融券业务开展中的行业自律问题。
参会券商表示,“本次参会的券商可能会有7—8家率先拿到试点资格。”据了解,中信、海通、国泰君安、申银万国、光大、国信、华泰、招商、平安等券商参与了本次会议,而首批试点将在他们中间产生。
为保证融资融券业务开展时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转,券商、中登公司和沪深交易所就联合测试问题在会上达成共识:定于10月25日和11月8日,三方的交易结算系统将进行两次联合测试。这就意味着试点券商的公布和融资融券业务的开展最快也要到11月中下旬才能出来。
可带来800亿增量资金
融资融券业务会给市场带来多少新增资金?多家券商测算认为,试点期间资金供给量有限,但未来这一政策会逐步推动市场交易量放大,成熟市场的融资融券规模大约占市场总量的15%左右。
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认为,在现行融资成本和40%的融资比例条件下,资金供给增量在800亿元左右。有分析员表示,测算结果表明,在现行融资成本和40%融资比例条件下,资金供给增量将在800亿元左右,仅占9月末流通A股市值的1.62%;如果考虑券商自有资金紧张和做多需求偏弱状况,以20%比例估计,新增资金额将为400亿元。也就是说,试点期间的资金供给增量仅相当于一只大盘股的融资额。
据新华社电
中国证监会9日正式发布《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提高了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时的现金分红标准,以带给投资者实实在在的回报。
与8月份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此次正式发布的决定将原稿中上市公司再融资时“最近三年以现金或股票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中的股票去掉,更为强调现金分红。
最新发布的决定明确,上市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的,其财务会计报告可以不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另外,为提高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透明度,决定要求上市公司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
根据决定,如上市公司能够进行现金分红而未进行分红的,应该披露未分红的具体原因,并说明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使用用途。同时,上市公司还应当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并提供历史现金分红数据对比,使广大投资者能够充分了解公司过往的现金分红情况和数据。
另外,中国证监会9日正式发布《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不再对回购期间的现金分红作出强制限制,同时增加了加强实时监测防范内幕交易的内容。证监会有关负责人透露,接下来,将对2005年发布的《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修订,除竞价方式回购外,对协议方式和要约方式回购都会做统筹考虑。
确定两次联合测试时间
再融资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标准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