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成市民曾电视购物 存在4问题

2010-03-05 10:02 【字号: 】 【打印

    ■万州区消委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电视购物现状调查活动

    ■被调查的100人中有53人参与电视购物

    1月11日至2月11日,万州区消委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电视购物"现状调查活动。区消委共向万州市民发放调查问卷100份,对"电视购物"现状进行了全方位的调查。

    五成市民曾“电视购物”

    本次"电视购物"现状调查活动,万州区消委共发放电视购物调查问卷100份,回收有效问卷100份,回收率100%。

    在100份问卷调查中,知道"电视购物"的有88份,占问卷总数的88%;购买过"电视购物"中出售的产品的有53份,占问卷总数的53%。认为"电视购物"还可以信任的有23份。但是,认为广告存在虚假、夸大宣传的有49份。认为电视购物节目最吸引人的是GS电视购物。

    “电视购物”有四大问题

    电视购物虽然给消费者带来了很多的方便,但是也存在不少问题,在本次问卷调查过程中,消费者反映比较突出的有四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是宣传广告虚构功效,混淆概念,误导欺骗。无论白天还是黑夜,只要不是收视的黄金时段,当人们打开电视时,连篇累牍的电视购物广告就会铺天盖地而来,令人不厌其烦。在被调查的100份调查问卷中,认为电视购物广告宣传可信度很低的有11份、认为可信度比较低的有22份,占调查问卷的33%,对电视购物广告宣传可信度说不准的有47份,仅有8份问卷认为电视购物广告宣传的可信度比较高。

    其次是产品质量缺陷、售后服务缺失。绝大部分消费者在购买电视购物商品时,基本上对该产品的品牌、性能、质量及生产企业的声誉等一无所知。很多电视购物受害者都有过类似的经历,部分电视直销商家,将产品卖出后,对后面发生的质量问题,置之不理,售后"三包"服务质量差,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从被调查买过"电视购物"产品的53份问卷情况看,对电视购物商品质量非常不满意和不满意的共13份,占25%;对电视购物售后服务非常不满意和不满意的共16份,占30%。

    第三是信息泄漏、后患无穷。很多不负责任的商家或个人通过不正当渠道获取了大量电视购物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资料后,便以电视购物企业客服或北京电视购物中心等名义回访消费者,谎称对用户跟踪调查,在获取消费者的信任后,再以中奖、手机调换等为名,向消费者推销或换购其它产品。由于这些大多数是精心设计的骗局,因此,当用户一旦放松警惕后便很容易上当受骗。

    第四是剥夺消费者的验货权。几乎所有的电视购物商家都称是货到付款,但是委托邮政公司送货上门时,却要先收货款才能验货,而邮政公司一般都只管将包裹送货上门,不管包裹里的货物是否与广告中宣传的一致。

    从四方面监管“电视购物”

    区消委在本次消费者问卷调查过程中,消费者对电视购物的监管提出很多建议,归纳起来大概有四点:建议立法确定电视购物的主管部门,现在对电视购物是多个部门监管,但是都没有管到位,确定主管部门能够更好地履行监管职责;建议明确电视购物广告发布商或电视台对其发布的广告负有审查和连带责任,从源头上杜绝虚假广告的出现;加大电视购物虚假广告的查处力度;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对电视购物行业尽快出台相关行业规范,确保该行业健康规范发展。三峡都市报记者 冯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