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传媒网讯(记者
熊黎云)“从现在开始,随地吐痰等有损市容的不文明行为将面临50元至200元不等的处罚。”10月11日,记者从万州区市政管理局获悉,该局已经将处罚权受权到各街道办事处,即日起,万州区将严格按照《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相关规定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随地吐痰要遭罚款
《条例》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应当爱护市容环境卫生,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随地吐痰、吐口香糖、便溺;
(二)不乱丢果皮、纸屑、烟头及食品包装等废弃物;
(三)不将污水排放或倾倒在街面;
(四)不在非指定地点焚烧树叶、垃圾;
(五)不在住宅楼、居民社区饲养鸡、鸭、鹅、兔、羊、猪、食用鸽等家畜家禽。
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人行天桥上不得摆摊
《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主干道与距主干道道缘石50米范围内不得占道经营;次干道及其两侧不得从事产生油烟的餐饮经营活动;禁止临街商场、门店超出门窗外墙设置摊位摆卖、经营的“骑门摊”行为。
条例还规定,不得在桥梁、人行天桥上摆摊、兜售物品;不得在主、次干道或窗口地区派发经营性宣传品。
对占道经营物品,执法人员有权进行暂扣。
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令改正,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有效制止电话号码随意涂写
《条例》特别强调广告设置规划在先的原则,市级市容环卫主管部门对主城区违反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可行使直接撤销权,并规定由此给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伤害的,作出许可的审批部门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对乱张贴、乱刻画、乱涂写行为中公布其电话号码的行为,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可采取通知电信业务经营单位,中断其通讯工具等强制措施,直到其接受处理为止。
宾馆厕所免费开放
《条例》规定,工业区、旅游景区、机场、车站、港口、码头、公园、体育场(馆)、影剧院、宾(旅)馆以及大中型餐厅、商场、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的厕所等环卫设施,应当对公众免费开放使用。
机动车应主动避让环卫人员
《条例》规定,机动车应当主动避让正在进行清扫作业的环卫工人,其立法目的是为了保护环卫工人在工作时的生命安全,解决以往机动车辆撞伤环卫工人后,交警部门认定责任时将环卫工人视做普通行人对待的情况。
禁止向水域倾倒生活垃圾
为保证三峡库区的水环境,《条例》专门对水域市容环境卫生作了规定:在水域范围内禁止倾倒船舶垃圾,禁止直接排放未经处理的粪便、污水,禁止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各类船舶上的垃圾、粪便、污水的收集、运输和处理,由船舶经营者或所有者负责。
未密闭运输车辆可予暂扣
《条例》规范了建筑垃圾管理。为防止扬尘污染,第65条规定建筑工地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应当采取湿法作业,违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禁止未采取密闭措施的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运输建筑渣土、砂石、垃圾等易撒漏物质。拒不改正的,可暂扣运输工具,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注:下页转发《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