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新网消息
据中国民航总局网站消息,一直为各方关注的民航“一金一费”使用办法做出重大调整,与此密切相关的四项民航财经新政策即将出台,它们是《民航中小机场补贴管理办法》、《支线航空补贴管理办法》、《民航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以及《航空公司安全保障财务指标考核办法》。
“一金一费”(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和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是专项用于民航建设和发展最重要的中央财政资金来源。近年来,随着中国民航的快速发展,原有的“一金一费”政策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形势。航空公司资产负债率过高、航油成本过高、在国际市场上竞争力不足;机场建设任务重,资金严重缺乏、发展不平衡,尤其是支线航空发展缓慢、小机场亏损严重等诸多问题,都呼唤新的财经政策尽早出台。
经民航总局努力争取,日前,国务院已批准延续机场建设费征收政策至2010年,同时调整机场建设费使用范围。即将出台的四个民航新办法,就是针对这一重大调整制定的配套政策。
民航总局财务司司长周来振介绍,这次施政受益最大的是中小机场和支线航空。《民航中小机场补贴管理办法》是民航体改前机场亏损补贴政策的延续,但指导思想和补贴方法有实质区别,体现了鼓励生产、经济调节思路。新办法明确对吞吐量在500万人次以下的中小机场进行补贴。除去目前国内年吞吐量在500万人次以上的19个机场,国内80%以上的机场都能获得补贴。为激励停航机场尽快复航,减少资源浪费,对停航机场不予补贴。新办法将机场按所在地区和规模划分,分别确定不同补贴标准。按所在省份经济发展水平将机场分为东部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机场三类,在确定补贴标准时向中、西部地区适当倾斜。
支线补贴的政策也是尽可能放宽,目的在于以飞促场。《支线航空补贴管理办法》规定支线机场和省内航段或距离小于600公里的支线都可以享受补贴,但对机型未做限定,这就意味着用干线飞机飞支线也可以拿到补贴。另外,部分跨省航线尽管距离在600公里以上,但支线特征明显,若确需政府扶持也可单独申报批准。确定补贴标准时向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新开辟航线以及尚处于市场培育期的航线倾斜。淡旺季补贴标准可上下浮动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