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酒包装上要有“过度饮酒,有害健康”等劝说语
三峡传媒网讯(三峡都市报记者 钟伟)
“过度饮酒,有害健康”、“酒后请勿驾驶”……过去只在烟的包装上看到的类似警示语,下月就要出现在酒的包装上了。据了解,《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国家标准将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同时,新标准首次以国标的形式要求企业采用“过度饮酒,有害健康”等劝说语。记者近日走访时发现,这种善意的提醒在现今的酒包装上可谓难得一见。
新的饮料酒包装上要有QS
据质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通则》是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的,原定于去年10月1日实施。《通则》中规定,包括啤酒、葡萄酒、果酒、白酒在内的酒精浓度大于0.5%vol(度)的酒精饮料,推荐其加贴“过度饮酒,有害健康”等警示语。同时,标签上的内容,不得有虚假、使消费者误解或者带有欺骗性的介绍。
据《通则》规定,上述酒精饮料须在酒瓶包装上加贴“警示语”或者“劝说语”,如“过度饮酒,有害健康”、“不适合18岁以下人士饮用”、“孕妇和儿童不宜饮酒”等。标签上的内容,也不得有虚假、使消费者误解或者带有欺骗性的文字介绍。这是我国首次以国标的形式对企业提出劝说语标示方面的要求。此外,新的饮料酒将在包装上打上QS标志和编号,并且标签外文不得大于相应汉字等。
“劝酒令”现还鲜见
9月26日,记者在万州一些超市和门市发现,绝大部分白酒、啤酒瓶上都没有“过度饮酒、有害健康”的劝说语。对此,有酒厂表示,含有劝酒内容的标签已在设计中,但要等库存的旧标签全部用完后才使用。
记者随后采访了几位前来买酒的消费者,多数人对酒瓶上有无劝说语并不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