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款时输错密码
2006年12月17日,老周到区某银行营业部大厅柜台取款。在取款的过程中,老周把密码输入后,隔着窗户的银行工作人员说密码不对。老周又进行第二次密码输入,可是在这过程中,老周突然又忘了后面几个数字。
隔了一会儿,老周终于想起了密码,再继续输入时,被银行工作人员告知,密码输入已经超过了次数,取不到款了:“密码输入超过次数肯定取不到款,请你到旁边大堂处凭身份证办理挂失吧。”
当天下午,老周在办理了挂失手续并签字后,银行工作人员告诉老周要从他的存折上扣10元钱的挂失费。当时老周非常生气地说:“我只输错了两次密码,就要我挂失,还要收我挂失费?”银行工作人员回答:“电脑上已经显示输入密码错误6次。”直到此时,老周才知道取不到款是因为自己“输错了6次密码”。“明明我只输了2次,请你们提供输错6次的证据,或我取款时的录像资料显示我输错了6次,我均认可,否则,请你们退还扣掉的10元钱。”
为密码输错到底是多少次的问题,双方各执一词,最终争执不下。老周于近日投诉到区消委,要求某银行给一个具体的说法。
要查清得去北京总行
区消委工作人员受理投诉后,找到某银行办公室负责人。这位负责人称,银行的柜员机曾经出现过同样的问题,但柜台取款还从来没有出现过类似的情况,“如果真的要进行证明,就只有到北京的总行去了,只有到总行才能查出到底消费者输错了几次。”
这位负责人当场给营业部打去电话了解情况后,告诉区消委工作人员,10元挂失费已经退还消费者了,打到了消费者存折上。4月4日,经区消委工作人员调查,挂失费确实已经打到消费者存折上。
规章制度应突出服务
区消委认为,作为消费者相对银行来说,既是被动的又处于弱势地位,银行处于知情地位,而消费者却处于不知情地位,银行说输错了6次,而消费者仅输错了2次,有许多消费者想到说不清楚就放弃了,把10元钱给了。区消委希望银行在制定规章制度的时候,要进一步提倡为人民服务,到底是多少次,最好能由银行提供明确的证据,“到北京总行查了才晓得的说法,也许虽然事实的确是这样,但给人的感觉是明显含有糊弄消费者的成分。”
三峡都市报记者 冯浪涛